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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系統使用者只能以 會員卡 信用卡 使用本系統。
2.
為保障您的安全,使用者租車和騎行前,請熟悉和遵守公共自行車租用服務的各項須知和公共自行車各部件的使用功能,檢查所租自行車各系統的安全性能,租用後如發現有影響安全騎行的問題,請於 3 分鐘內將所租自行車歸還後,重新選擇車輛租用,系統將不予計費。
3.
12 歲以下的申請人請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的同意書和身份證影本
4.
本系統腳踏車設計為適合 140 公分以上騎乘者,
5.
未滿 20 歲使用者因人為因素直接或間接破壞腳踏車,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負損壞賠償責任。
6.
為維護您的安全,租用人請確認自行車在良好的狀態,包括剎車、燈光、轉向、輪胎和傳動軸及踏板。如果有任何問題,立即更換另一台自行車。也請勿使用公共腳踏車進行賽車、行騎山地、特技等特殊危險行為。
7.
使用者有以下情況時,本系統將不提供服務:
(1)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虞
(2)不當使用可能會破壞腳踏車
(3)可能危及其他使用者或第三人
(4)意圖拆解腳踏車或租賃站相關設施
(5)其它非正常使用腳踏車的情況
(6)血液中的酒精或藥物濃度超過道路交通法限制,
8.
腳踏車總載重限制為 120 公斤。
9.
使用者需支付於自行車租用期間因不當使用腳踏車所生之任何罰款及所生損壞之修復費
10.
腳踏車租車期間內保管責任歸租用人
11.
置物籃請不要放入重型物品,因為這可能會影響您的平衡、轉向控制以及安全和舒適。
12.
勿設置過長或將鋒利物伸出籃子外,因為這些可能造成其他行人和騎車人的危險。
13.
因租用者承載過重所生之事故不在本公司投保範圍內,租用者應為事故所生之相關法律責任自負其責。
14.
為維護您的權利,腳踏車租用期間不可轉租給其他人;亦不可載人。
15.
欲臨時停放公共腳踏車,請使用後輪防盜鎖,以防腳踏車失竊
16.
天色昏暗時請使用摩電燈
17.
上下坡請用三段變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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